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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上海市医疗应急青年职业技能大赛暨第八届进博会医疗保障技能大比武活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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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第三届上海市医疗应急青年职业技能大赛活动,同时为提升第八届进博会医疗保障人员医疗应急能力,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目的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紧急医学救援十四五规划,加强本市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体系建设行动计划,提升广大医疗应急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做好第八届进博会医疗保障工作,上海市将通过市、区两级竞赛的形式选拔医疗应急方面优秀人才。本次举办的医疗应急职业技能大赛,本着以赛促学、以赛促练的目的,激励广大医疗应急工作人员立足本职、钻研业务、岗位练兵,切实提高理论水平和操作技能,展现医疗应急人员勇于奉献的精神和科学严谨的素养,打造一支业务精良、能打胜仗的队伍,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活动原则


(一)全员动员、广泛覆盖、层层选拔。


(二)平急结合、注重操作技能、突出专业特点。


(三)活动过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三、活动项目和参赛人员


大赛活动设3个项目:


1.医疗应急管理;


2.医疗应急诊治;


3.医疗应急护理。


参赛人员为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医疗应急处置和紧急医学救援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组织机构 


上海市医疗应急青年职业技能大赛活动由市卫生健康委主办;市医务工会、市卫生健康委团委、市卫生健康委医疗应急处承办;华山医院、市健康促进中心、闵行区卫生健康委等有关单位协办。


成立上海市医疗应急青年职业技能大赛活动组委会(以下简称“活动组委会”),负责组织领导工作。活动组委会主任由市卫生健康委党组书记、主任闻大翔担任,副主任由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同志共同担任,委员包括市卫生健康委、市医务工会、市卫生健康委团委、承办和协办方相关负责同志。


活动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健康委医疗应急处,负责大赛的统筹协调、宣传和组织实施工作。办公室下设综合组、竞赛组、宣传组、专家组和监督组。


1.综合组负责大赛活动的整体组织与综合协调;


2.竞赛组由市医学会灾难医学专科分会牵头,并负责本次大赛的组织举办、竞赛命题、竞赛规则制订等工作;


3.宣传组由市健康促进中心牵头,负责大赛活动的全程宣传工作;


4.专家组由卫生应急相关领域专家组成,负责指导竞赛命题、问题解答和大赛评判等工作;


5.监督组由市医务工会牵头,负责监督活动全过程,指导各区开展活动。


五、活动形式


(一)初赛。由各区卫生健康委、各有关医疗机构负责组织,各级医疗应急相关医疗卫生机构都要参与。各区、各单位要把开展技能大赛、普遍提高医疗应急水平与加强卫生应急队伍建设结合起来,以实际工作为指引,根据本区、本单位现有医疗应急能力、医疗应急工作任务、专业技术人员配备和工作职责等,科学、合理确定重点训练技能,组织开展技能大赛。通过技能大赛,进一步强化卫生应急意识,规范卫生应急处置流程,提高突发事件应对能力,重点提高实际操作能力,进一步调动广大医疗应急专业技术人员积极性,促进技能水平不断提高。


通过初赛,选拔成绩优异者组队参加市级复赛。对初赛中组织得力的单位和个人,授予荣誉奖励或称号。


(二)市级复赛和决赛。由市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


本次复赛共设32支队伍参赛。组成如下:以16个区为单位组建队伍参赛;14家三级综合性医疗机构各组建1支队伍参赛;东方医院作为世界卫生组织认定的国际救援队单独组建队伍参赛;市医疗急救中心作为我市院前急救和救援力量单独组建队伍参赛。


市级竞赛分复赛和决赛,相关比赛规则细化方案将另行下发。


本次大赛本着公平、公正、保密原则,在活动组委会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命题、竞赛和评奖。本次大赛内容包括相关政策规范、基础专业知识、操作技能等。复赛包括书面笔试和技能操作等。市级决赛拟采取桌面推演和现场竞答等形式。


六、市级技能大赛组队要求


(一)队伍组成。


每区卫生健康委和参赛的医疗机构各选派1支队伍参加市级“医疗应急管理、诊疗、护理”3个项目的医疗应急技能大赛。其中,领队1名,联络员1名;每个项目选派参赛选手2名(选手共6名)。


注:要求每支队伍中参赛选手中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90年5月1日以后出生)的职业青年应占60%以上(至少2名)。


(二)参赛人员要求。


1.政治合格、爱岗敬业、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良好的专业技能,既往无医疗事故和违纪情况。


2.参加初赛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或者由各参赛医疗卫生机构择优选送。


3.在岗在编的正式工作人员,从事医疗应急工作满2年以上(即2022年12月31日以前开始)。


4.年龄40周岁以下(即1985年5月1日以后出生)。


七、技能大赛奖项设置


(一)个人奖项。根据复赛成绩,“医疗应急管理”、“医疗应急诊疗”、“医疗应急护理”竞赛项目分别评出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8名。(区卫生健康委和医疗机构各设1名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


(二)团体奖项。根据参赛队团体复赛和决赛成绩,评出团体一等奖2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8名。(区卫生健康委和医疗机构各设1名一等奖、3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


(三)优秀组织奖项。对初赛中组织工作出色的单位和个人颁发优秀组织奖。


(四)特殊贡献奖。对本次大赛组织、筹办工作出色的支持单位和个人颁发特殊贡献奖。


(五)荣誉称号。


1.在市级“医疗应急管理”“医疗应急诊疗”“医疗应急护理”3个竞赛项目的个人竞赛项目中,对获得市级技能大赛一等奖的选手由市医务工会授予“上海市医疗应急技能标兵”称号。


2.结合获奖选手复赛个人成绩、团体参赛成绩及相关事迹综合考评,根据本市有关规定,遴选出符合相关规定的选手,组织申报“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章”、上海市共青团相关市级荣誉。


八、进度安排


(一)初赛(2024年3月1日-3月30日)。各区卫生健康委和有关医疗卫生单位在全区和本单位范围内开展医疗应急技能大赛,选拔人员组队参加市级技能大赛。各参赛医疗卫生机构通过多种形式择优选拔参赛队伍。活动组委会组织开展题库修订等各项筹备工作。


(二)市级技能大赛(2024年4月1日-6月30日)。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开展复赛、决赛,通报大赛结果。

 

转载自-上海卫健委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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